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明确提出“全面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(IPv6)商用部署”。2021年7月,中央网信办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(IPv6)规模部署和应用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指出“互联网协议第六版(IPv6)是互联网升级演进的必然趋势、网络技术创新的重要方向、网络强国建设的基础支撑”。这一系列政策对于IPv6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,必将对IPv6在中国的规模部署产生深远影响。
国际互联网工程任务组(IETF)是全球互联网技术标准的核心组织,致力于互联网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。IETF于1995年制定IPv6标准,编号RFC1883;经过20多年的实践,于2017年发布更加完善的IPv6标准,编号RFC8200。
为了推动IPv6的应用部署,作为IETF最高技术管理机构的互联网架构委员会(IAB)在2016年发布声明,建议后续的互联网协议创新不再基于IPv4进行扩展和标准化,意味着IP协议创新和标准化要全面转向IPv6。
2019年11月,欧洲网络信息中心(RIPE NCC)表示,已从可用池中的最后剩余地址进行了最终的/22 IPv4分配,IPv4地址已经被用完。亚太互联网信息中心(APNIC)也表示能分配的IPv4地址已经非常稀少,只能满足部分客户少量地址申请需求。
基于IPv4的标识体系已经无法满足未来互联网发展的需要。根据国际互联网协会(ISOC)的最新统计,IPv6的部署率,美国是48%,加拿大是34%,德国是48%,法国是46%,英国是34%。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,IPv6的部署率更是达到66%,超过了美国。
从ISOC的数据可以看出,国际上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部署IPv6。
作为互联网发展大国,我国IPv6规模应用部署势在必行。虽然我国目前获得的IPv6地址数量已经达到全球第一,但是如何把这些拥有众多地址的资源优势,转化为应用部署优势还需互联网相关从业者共同努力。
5G、云计算、物联网、工业互联网、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发展,对网络基础技术提出了新的需求,基于IPv6进行创新是这些新兴产业的必然需求。
特别是5G和云计算对于网络提出了新的需求,5G改变了连接的属性,云改变了连接的范围,为IPv6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机会。
IPv6在建立网络连接方面具备先天的优势,这是因为不管网络技术如何变化,首先都要有IP的可达性,这就意味着如果能够基于IP建立连接,那么就会使互联网业务变得更简单更灵活,同时IPv6扩展头机制使其具有良好的功能可扩展性,可以方便地支持网络连接属性的增强,满足不同业务的服务质量要求。
IPv6分段路由(SRv6)、网络切片、网络随路检测、确定性网络、无状态组播技术等基于IPv6的创新发展,满足了网络新兴业务的需求,对促进IPv6的部署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作者李振斌系IETF互联网架构委员会(IAB)委员,华为首席IP协议专家;姚健康系IETF互联网架构委员会(IAB)委员,CNNIC研究员。